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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杠杆放大到10倍 券商负债业务有望翻番

时间:2024-08-11 02:3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5 次
业内人士称,新规实施之后,券商的表外业务和负债业务将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券商开展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时受到的束缚也会减少。

作为目前内地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的董事长,王东明日前在一次演讲中提到,中信证券的总规模和可调动的资源甚至不如一家城商行。而造成这一现状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有的监管体系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风控指标,限制了券商资本金的使用效率,进而限定了券商的发展空间。

为此,王东明数年来在多个场合进行过呼吁:从适当调整现有的净资本扣减比例,到适当提高券商能够使用的杠杆,希望监管过严的情况能够稍微改善,留给券商发展业务尤其是一些创新型业务的空间。

王东明提到的情况正在改变。继4月中旬,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通过降低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给券商的自营、资产管理、经纪业务等传统业务松绑之后,在日前召开的券商大会上,监管层再一次表示将调整风控指标。这将给券商的创新业务带来全新的空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了监管层近期下发的《关于完善券商风控指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已经在2011年征求过行业意见的《完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整体思路》。按照其中的条款,监管层将券商现有的净资产比负债的财务杠杆由5倍放大到10倍。据此计算,如融资融券等这类券商的负债业务规模可望在现有的基础上翻番。

杠杆的束缚

王东明曾多次指出,我国目前的净资本扣减以及证券行业的杠杆比例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严苛的。这一观点在业内普遍存在,也得到监管层的认可。

国泰君安首席研究员林采宜算了一笔账:2011年,我国109家券商的净资产总额为6300亿元,总资产/净资产的杠杆率仅为2.49倍。而海外独立投行仅高盛、摩根士丹利两家净资本就达到141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940亿元),其总资产/净资产的平均杠杆率为11.79倍。

事实上,林采宜采用的这一杠杆比例并非目前监管层采用的杠杆比例。目前我国通常采用净资本比负债和净资产比负债两个指标,在上述两份文件中,监管层承认,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推出5年已成为常规监管的重要机制和手段,但这一风控体制出现了层次区分不足对风险规模和集团化运作不合适的问题。尤其是在融资融券等全额担保的负债业务全面推广后,现有净资产比负债不得低于20%的要求(5倍杠杆)已经显得过于严格。

再加上现有的对净资本的计算方法中,对股权和房地产投资等长期投资都是采用全额扣除的方法,这就大幅挤压了一些战略布局较多的券商净资本规模,也是导致虽然规定杠杆是5倍,但林采宜计算的杠杆率不足2.5倍的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当时采用这一杠杆标准,也是汲取了金融危机时部分海外投行杠杆过高,以及流动性不足导致风险加剧的情况。当时,雷曼破产时杠杆为31倍,而贝尔斯登被收购时,流动性资产已不能应付第二天的清算交付。但是,在过于极端的31倍杠杆和我国目前平均不足5倍之间,还存在很多适度调整的空间。“海外投行杠杆是20~30倍,我们放到10倍总可以吧?”王东明曾表示。

松绑

在证券行业呼吁多年后,证监会逐步放松了对券商的风控要求。4月上旬,证监会放松了一些传统业务的风险准备金拨备比例。本报记者测算,这一规定可以给整个证券行业放松400亿元资金,几乎相当于中信证券的净资本规模。

由于创新业务较为复杂,当时对券商的创新业务松绑未作规定,而在上述两份文件中,监管层通过系统性的变化对创新业务进行了松绑。

这种松绑主要体现在,将现有的净资产和次级债构成净资本的区分方式改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两种,在此基础上引入核心净资本比资产的杠杆标准,并将这一杠杆放到20倍。对现有的净资产比负债的财务杠杆直接松绑至10倍。此外,监管层还将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等在净资本中的扣除比例由全额扣除改为50%。

业内人士称,这些新规实施之后,券商的表外业务和负债业务将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券商开展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业务时受到的束缚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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