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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基金经理涉案“老鼠仓”案件曝光 硕鼠刘振华如何落网?

时间:2024-08-12 02:46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7 次
在股票市场中,金融从业人员利用掌握的基金交易等未公开消息,悄悄建仓、提前或同步埋伏,往往能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获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老鼠仓”交易。日前,中国证监会会同公安司法机关对外通报近年严厉查处“老鼠仓”案件情况,整治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信心。

  央广网北京7月18日消息(记者张明浩)在股票市场中,金融从业人员利用掌握的基金交易等未公开消息,悄悄建仓、提前或同步埋伏,往往能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获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老鼠仓”交易。日前,中国证监会会同公安司法机关对外通报近年严厉查处“老鼠仓”案件情况,整治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信心。

  刘振华,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2月28日至12月31日,刘振华利用其所任职务而掌握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股票类基金交易品种、数量、价格、时间、持仓情况,同期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股票类基金产品账户买入相同股票,趋同买入金额1.2亿余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人们常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当刘振华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对于这样一位交易总经理从事“老鼠仓”行为,业内人士也是多方猜测。他到底其是怎样参与“老鼠仓”的?相关部门又是如何认定刘振华和“老鼠仓”账户之间的利益关联关系的?案件查办期间发生了什么波折?

  老鼠仓的操作,简单地说就是基金经理等有职务便利的从业人员,提前获知本机构要买入或已经买入哪支股票,然后自己操作账户,或者让亲友提前或同步大量买入这只股票,这部分非法囤积的股票就被称为老鼠仓,等基金大手笔投资这只股票时,股价通常会被抬升,他们再将囤积的股票卖出获利。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汤晓东介绍,基金行业对老鼠仓行为一直都是零容忍,“老鼠仓本质上是一种个人行为,它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也涉嫌犯罪。这种行为实际上是非常严重地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所在公司的形象和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据了解,从2008年4月7日到2010年2月8日,刘振华担任华夏基金交易管理部总经理,能够知悉了解华夏基金所有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情况。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调查人员表示,刘振华使用的是他姐姐的亲属账户,他的交易时间比较短。

  根据证监会办案人员介绍,2009年3月到9月,刘振华涉嫌使用刘某某和杜某某两个账户进行老鼠仓交易。虽然只有半年时间,但刘振华交易非常频繁,大数据测算发现,平均每个月出现趋同交易的股票就有十几只,而且以知名公司股票为主。其中,2009年4月份,买卖五粮液、南方航空、民生银行等多只股票,7月份曾持仓过五矿发展,“刘振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初步测算趋同股票有75只,趋同买入成交金额有1.2亿多,获利300多万。”

  经过初步分析,如果怀疑某个证券账户有老鼠仓嫌疑,稽查人员就会用专门的历史分析系统对其所有交易信息进行运算筛选。运算结果经过专业人员的再次分析,那些绞尽脑汁隐藏自己的老鼠仓也逐渐浮出水面。

  初步锁定老鼠仓后,并不能就此认定某个基金经理就是那个偷吃的老鼠。 如何确定老鼠仓账户和某个基金经理之间关联性呢?这就需要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安经济侦查部门的紧密合作。首先要确定涉案账户与基金经理之间的关联性,通过涉案账户的个人信息、基金产品的公开信息,还有基金经理的公开信息,进行他们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将这些证据一一梳理后,这“老鼠仓”如何建立起来的,脉络就十分清晰了!面对重重铁证,刘振华无法辩驳。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11月28日,刘振华回国投案自首。2015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判处刘振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04万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汤晓东指出,老鼠仓违背了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也涉嫌犯罪。正是基于此,基金公司一般都建立了一整套的防范老鼠仓的措施,“实际上中间包括比如员工本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投资行为的需要报备和审批,对公司的固定电话进行录音,在交易时间集中保管投资管理人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这些移动通讯工具,同时对于qq等这种即时通讯工具和电子邮件也实行实时的监控和留痕,同时对从业人员的办公场所也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在完善上述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基金公司也通过加强日常的行为监督,定期的常规检查,以及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各种方式,完善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全员遵守监管规定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的行为准则。从源头上防范老鼠仓等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那么,既然如此,为何还会出现首例基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交易总经理参与交易的“刘振华案”呢?调查人员介绍,“老鼠仓案”隐蔽性强,基金公司有规则但执行不够得力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汤晓东也认为,防范“老鼠仓”难度不小,但只有不断迎难而上,才能保证在防范制度性建设上的与时俱进,“实际上防范老鼠仓是个世界性难题,不光在境内市场,即使在成熟的金融市场老鼠仓也从来没有完全根除过。所以,要提高这个制度的有效性,要保持防控手段的与时俱进,实际上这是一个不断(动态)完善的过程。比如这些交易行为、交易记录的防范,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利用大数据,可以看到不同的账号之间的相关性,分析绑定有些账号虽然不是跟基金从业人员或者他的家属直接联系,但是他的交易行为跟基金公司高度一致,这样通过一些新的技术新的手段,能够找出来这些老鼠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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